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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物流出口监管仓详解(内附深圳关区出口监管仓库概况)
2024-01-21 10:08 作者:国际快递-百运网

  什么是出口监管仓库?

  出口监管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对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进行存储、保税物流配送、提供流通性增值服务的仓库。

  主要分为:

  出口配送型仓库

  存储以实际离境为目的的出口货物的仓库

  国内结转型仓库

  存储用于国内结转的出口货物的仓库

  深圳关区共有

  出口监管仓库15个

  其中13个

  具备“入仓退税”资格

  深圳关区出口监管仓库概况

  · 出口监管仓库:设立流程

  · 出口监管仓库:注意事项

  企业在设立、变更、延期、注销出口监管仓库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深圳关区

  01 设立

  仓库设立的条件:

  已经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和仓储经营权;

  具有专门存储货物的场所。

  出口配送型仓库的面积

  不得低于2000平方米;

  国内结转型仓库的面积

  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

  仓库设立需要的材料:

  《出口监管仓库申请书》,

  仓库地理位置示意图及平面图。

  直属海关批准文件的有效期为1年;

  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申请验收或者仓库验收不合格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验收合格后,经海关注册登记并核发《出口监管仓库注册登记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

  小知识

  出口监管仓库代码第七位表示仓库类型;其中“J”为国内结转型出口监管仓库,“P”为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

  02 变更

  出口监管仓库的名称、地址、仓储面积等事项可以变更。

  仓库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

  出口监管仓库变更申请,

  仓库地理位置示意图及平面图复印件(仅变更仓库地址和仓储面积提供)。

  海关审核的重点:

  申请变更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变更后的地址、面积是否仍达到规定条件。

  必要时海关会下库核实变更事项。

  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企业需变更企业名称、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应当在变更前向直属海关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变更事项、事由和变更时间。变更后,海关按照规定对其进行重新审核。

  03 延期

  延期申请日期:

  《出口监管仓库注册登记证书》

  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

  延期申请需要的材料:

  出口监管仓库延期申请,

  《出口监管仓库注册登记证书》

  (可在海关批准延期后提交)。

  海关作出决定的期限:

  出口监管仓库注册登记许可

  有效期届满前。

  小提示

  当海关受理了企业延期申请,而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04 注销

  注销的情形:

  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申请延期审查或者延期审查不合格的;

  仓库经营企业书面申请变更出口监管仓库类型的;

  仓库经营企业书面申请终止出口监管仓库仓储业务的;

  仓库经营企业,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注销前应当办结库存货物的征税、退仓、出仓离境或销毁手续。

  注销后主管海关收回《出口监管仓库注册登记证书》,并通知企管部门注销出口监管仓库的注册登记信息。

  · 出口监管仓库:监管要点

  01 对仓库的监管

  出口监管仓库不得转租、转借给他人经营,不得下设分库。

  对仓库的核查包括盘查、抽查、巡查。

  核查的情形包括:

  出口监管仓库有走私违规嫌疑的;

  申请开展简单加工业务的;

  出口监管仓库库存货物申请延期的;

  出口监管仓库报告所存货物有损坏、变质、灭失等情况的;

  企业月报和海关账册数据不吻合的;

  企业申请销毁货物的;

  出口监管仓库进出口货物数量和金额有异常的;

  仓库经营企业申请注销出口监管仓库的;

  存在海关监管风险的其他情形。

  主管海关每年对辖区内仓库经营企业进行不少于一次盘查。

  02 对货物的监管

  可以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

  一般贸易出口货物;

  加工贸易出口货物;

  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转入的出口货物;

  出口配送型仓库可以存放为拼装出口货物而进口的货物,以及为改换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包装而进口的包装物料;

  其他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

  不可以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

  国家禁止进出境货物;

  未经批准的国家限制进出境货物;

  海关规定不得存放的其他货物。

  仓储货物可以进行流通性增值服务,不得开展实质性加工。未经海关批准,不得擅自出售、转让、抵押、质押、留置、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出口监管仓库所存货物存储期限为6个月;

  经主管海关同意可以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6个月。

  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并按照国家规定提交许可证件或者缴纳出口关税。

  试点地区的有关海关和国税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规定的入仓退税条件进行审核,并定期复核,达不到条件的出口监管仓库不得实行入仓退税政策。

  请企业及时办理入仓退税资格的复审,未通过审核的仓库将不再适用入仓退税政策

  以上便是本期百运网为您分享的全部内容,若您还有任何国际物流方面的服务需求,请咨询百运网专业的国际物流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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