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
ARAMEX走货新增特殊处理费用,具体要求如下:
10美元处理费将适用于以下安排:(货在目的地)
1)税(收货人拒绝支付关税,由托运人确认支付关税)
2)回运(装运被迫返回/托运人请求返回的货)
3)销毁货物(托运人的要求销毁货物在目的地)
4)修改目的地的(托运人要求重新转运至其他国家或地址 )
5)罚款(目的地和托运人需交纳)针对任何处罚(一旦有罚款产生就会有这个特殊处理费产生)
港币50元处理费将适用于以下安排:(货在香港):
1)托运人请求返回不可接受的货/暂停发货,存货在代理仓库的/代付其他杂费
2)香港代理发货时发现货不可接受的,不能转发到最终目的地,托运人要求在代理HKG仓库销毁的。
以上信息请知悉!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大家对百运国际物流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