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滞箱费、滞港费是跨境卖家高频遇到的隐形扣费,动辄数百上千元一天,很多卖家不清楚责任划分,被动承担不该付的费用,造成不必要的亏损。清晰界定两类费用的承担主体、掌握免责场景,可大幅降低海运额外成本。
首先明确两类费用的核心定义与常规责任划分。滞箱费是船公司收取的集装箱超期使用费,指货物提柜后,未在免费租期内归还空箱产生的费用;滞港费是港口收取的堆存费,指货物到港后,未在免费堆存期内清关提柜,滞留港口产生的费用。常规情况下,卖家发货、买家收货的贸易条款下,目的港滞箱、滞港费用由海外买家承担;发货港产生的此类费用,由国内卖家承担。

多数常规出货场景,卖家无需承担目的港滞箱滞港费用。FOB、CFR、CIF等主流贸易条款中,卖家仅负责国内装船前流程,货物上船后,目的港清关、提柜、还箱均由买家负责,逾期产生的所有费用与卖家无关。DDU、DAP条款下,卖家负责目的港清关,但在船公司、港口责任导致的滞留场景中,依然可免责。
重点掌握卖家完全免责的核心场景,这是维权免单的关键。第一,船公司延误,如船期延迟、甩柜、改港,导致货物到港滞留、无法按时提柜,产生的费用由船公司承担,卖家无需买单。第二,港口突发状况,港口拥堵、码头罢工、政策管制、查验延迟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滞留费用可申请全额减免。第三,货代操作失误,货代错单、漏单、未及时递交资料,导致清关延误、无法提柜,所有费用由货代承担,卖家可追责索赔。第四,买家原因弃货、延迟提货,目的港产生的全部滞箱滞港费,均由买家承担。
卖家仅需承担自身失误导致的费用:资料提交延迟、报关报错、自身备货延误导致的起运港滞留,以及DDP条款下,卖家全权负责目的港流程产生的逾期费用。实操中,遇到扣费先判定责任,留存船期延误、港口公告、货代失误等证据,主动向船公司、港口申请减免,拒绝无责买单,守住物流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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