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海事伙伴关系组织(AMP)对联邦地区法院驳回针对《1920年美国商船法》(即《琼斯法案》)的宪法诉讼表示欢迎。该法案规定在美国境内点对点运输货物的船舶必须由美国建造、美国拥有并配备美国船员。
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首席法官詹姆斯·E·博斯伯格在长达46页的详尽裁决书中,明确驳回了《琼斯法案》违反宪法正当程序条款及晦涩港口优先条款的主张。
该裁决支持特朗普政府的辩护立场,重申该法案作为美国沿海运输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美国商船队以保障商业及国家安全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琼斯法案》是我国立国之本,感谢法院对该法律历史渊源的审慎分析。此裁决不仅重申了法案的合宪性,更彰显其对全体美国民众的至关重要性。”
美国海事伙伴关系主席詹妮弗·卡彭特表示:“我们赞赏特朗普政府在法庭上全力捍卫《琼斯法案》,并守护那些为美国国家安全、国土安全和经济安全奉献的男女船员。”
博阿斯伯格法官认定,《琼斯法案》是“一项中立立法,不会通过将贸易导向某一州港口而牺牲其他州利益的方式创造任何直接偏好”。该裁决强调《琼斯法案》“源于数百年沿岸航运法的传统”,且“统一适用于包括航空在内的所有运输方式”,体现了跨运输方式的一致性国家政策,而非如原告所称对特定州或地区的歧视。
判决书最终认定《琼斯法案》符合合理基础审查标准,指出“维护强大的国内商船队、保障船舶可供军事使用以维护国家安全、支持美国海事就业”等目标均属“政府正当利益的典范范例”。
该政策与国家利益高度契合,国际海员权利组织2025年法律评估显示,全球105个国家(覆盖全球85%以上海岸线)均实施类似《琼斯法案》的法规。
卡彭特补充道:“值此美国独立250周年之际,看到特朗普政府、法院和私营部门都认同强大美国商船队的重要性,令人欣慰。”
该诉讼由太平洋法律基金会提起,该组织被批评者称为“黑钱”团体。在提交的诉讼文件中,该组织未披露任何国内外捐助者为本案提供了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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