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拼箱海运(LCL)业务中,拆箱费和分拨费是目的港常见的基础性杂费,二者服务环节不同、收费主体一致,费用承担方则需依据贸易条款约定确定。接下来,百运网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拆箱费(Devanning Charge / Unstuffing Charge)
拆箱费是指集装箱运抵目的港堆场或仓库后,由码头或货运代理安排人工、设备,将整箱内的多票拼箱货物取出的操作费用。
它的核心服务内容包括:集装箱开箱作业、货物从箱内搬运至仓库指定区域、空箱归还至堆场等工序的成本,主要覆盖人工、机械使用、场地占用等开支。
这项费用是拼箱货物脱离集装箱的必要支出,只要是拼箱货,目的港都会产生拆箱费,且通常按箱型计费(如 20 尺柜、40 尺柜),而非按单个货物票种计费。

二、 分拨费(Distribution Charge / Handling Charge)
分拨费是拆箱后,货运代理或仓库对取出的多票货物进行分拣、理货、仓储、通知收货人提货的操作费用。
它的核心服务内容包括:货物分类清点、核对提单信息、贴标归类、短时间仓储保管、对接收货人安排提货等,是连接 “整箱拆出” 与 “收货人自提” 的中间环节费用。
分拨费通常按票计费,即每一票拼箱货物对应一笔分拨费,是目的港仓库提供分拣服务的报酬。
三、 费用由谁承担
拆箱费和分拨费的承担方,核心取决于贸易合同中约定的成交条款,常见规则如下:
若贸易条款为 FOB(离岸价)
发货人仅负责将货物送至起运港并完成出口报关,目的港的所有杂费(包括拆箱费、分拨费、码头费、清关费等)均由收货人(买方) 承担。这是拼箱业务中最常见的费用承担模式。
若贸易条款为 CIF/CFR(到岸价 / 成本加运费)
发货人需要承担起运港至目的港的海运费,但目的港的本地杂费(拆箱费、分拨费等)仍由收货人承担,除非合同中明确约定 “目的港杂费包含在报价内”。
特殊约定场景
部分跨境贸易中,买卖双方可协商由发货人统一支付全程费用(含目的港杂费),此时拆箱费和分拨费会包含在发货人的综合报价中,最终成本转嫁至货值。
以上便是本期百运网为您分享的全部内容,若您还有任何国际物流方面的服务需求,请咨询百运网专业的国际物流顾问。(注意:上文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和时效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实际走货为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