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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海运中的“共同海损”(发生后如何处理)
2026-01-08 14:04 作者:百运网

  共同海损是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及其他财产遭遇共同真实危险时,为共同安全而有意且合理采取措施,所造成的特殊牺牲与额外费用,由全体受益方按各自分摊价值比例分摊的海商法特有制度,核心是 “风险共担、谁受益谁分摊”。发生后按 “宣布 — 取证 — 理算 — 分摊 — 担保与理赔 — 复盘” 六步处理,同时做好保险对接与合规留证,可有效降低损失与纠纷风险。接下来,百运网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核心定义与构成要件(缺一不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 193 条,共同海损的构成需满足以下条件:

  共同危险真实紧迫:同一航程中,船舶与货物同时面临真实、不可避免的危险(如台风、触礁、火灾等),非一方单独风险或主观臆测风险。

  措施有意且合理:船长为共同安全主动采取的合理行动(如抛货、灌舱灭火、驶入避难港修理),而非意外或固有缺陷导致的被动损失。

  牺牲与费用特殊:超出正常营运损耗的直接损失(如抛货损失、灭火导致的货物水湿)与额外费用(如救助费、避难港费用、临时修理费)。

  措施最终有效:行动成功解除共同危险,保全部分或全部船货,否则不成立共同海损。

  常见情形:船舶遇台风为防倾覆抛货、触礁后减载搁浅货物、火灾时灌舱灭火致货物水湿、主机故障驶入避难港产生的港口费与修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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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完整处理流程(全环节闭环)

  及时宣布共同海损

  船舶海上出事,不迟于抵达第一个港口后 48 小时宣布;港内出事,不迟于事故发生后 48 小时宣布,通过船公司 / 货代通知货主、保险人、承运人等相关方。

  未按时宣布可能影响理算与分摊效力,需以书面形式(如共同海损声明)明确事故时间、地点、原因、措施及初步损失范围。

  全面取证与资料提交

  收集核心材料:航海日志、轮机日志、气象报告、事故报告、修理发票、救助协议、货物损失清单、提单、发票、装箱单、保险单等。

  按理算机构要求提交全套材料,通常需在航程结束后 1 年内完成,避免因资料缺失影响理算进度。

  全程留痕:保存货物装船 / 受损照片、封志记录、沟通邮件与会议纪要,为争议处理与保险理赔提供依据。

  共同海损理算(核心环节)

  委托专业海损理算机构(如中国贸促会海损理算处),按《北京理算规则》或《约克 - 安特卫普规则》执行。

  理算步骤:

  核定总损失:船舶损失按合理修理费(以新换旧扣减)计算;货物损失按装船时价值 + 保险费 + 运费,减除无需支付的运费;运费损失按实际损失减除营运费用。

  确定分摊价值:船舶按航程终止时完好价值减非共同海损损失,或实际价值加共同海损牺牲金额;货物按装船价值 + 保险费 + 运费减非共同海损损失;运费按可收回运费减额外营运费用加牺牲金额。

  计算分摊比例:共同海损损失率 = 总损失 ÷ 分摊价值总额;各方分摊额 = 自身分摊价值 × 损失率。

  分摊执行与担保安排

  货主需在提货前提供共同海损担保(如银行保函、保险单担保)或签订共同海损协议书,否则承运人有权留置货物。

  担保金额通常为预估分摊额的 110%-120%,确保理算后可足额支付分摊费用。

  理算报告出具后,各方按比例支付分摊款,可通过银行转账或保险人代付完成。

  保险理赔对接

  货主在 72 小时内通知保险人,提交理算报告、担保函、损失证明等材料,启动共同海损分摊险理赔(通常包含在一切险中,平安险 / 水渍险需额外附加)。

  保险人核实后直接赔付分摊金额,降低货主现金流压力;若涉及第三方责任(如承运人过失),可同步向责任方追偿。

  复盘与流程优化

  梳理事故原因与处理漏洞,若为船舶不适航、申报不实等人为过失,追究相关方责任;若为不可抗力,优化投保方案与风险预警机制,提升应对能力。

  三、关键注意事项(风险管控重点)

  担保与提货衔接:提前准备担保函模板,与保险人、银行沟通快速出具,避免因担保延误提货产生滞港 / 滞箱费;担保需明确有效期与理赔触发条件。

  理算机构选择:优先委托权威机构(如中国贸促会海损理算处),确保理算结果符合国际规则与国内法律,减少争议;明确理算费用承担方式(通常计入共同海损分摊)。

  保险覆盖核查:投保时确认保单包含共同海损分摊、救助费、施救费,避免出现理赔盲区;货物价值申报足额,防止分摊时因价值低估导致损失扩大。

  争议处理路径:理算结果有异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提交完整证据链(如理算报告、会议纪要、检测报告)支撑主张。

  四、特殊场景应对要点

  货主过失致共同海损:如隐瞒危险品性质、申报不实引发事故,货主可能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需赔偿其他受益方损失,无法按比例分摊。

  承运人过失情形:承运人可免责过失(如航海过失),货主仍需分摊;不可免责过失(如船舶不适航、不合理绕航),货主可拒绝分摊并向承运人索赔。

  拼箱货物处理:联系拼箱公司获取拆箱与损失清单,按货物实际价值参与分摊,确认货物完整性,避免混货或丢失导致的额外损失。

  五、长期风险预防策略

  完善保险配置:投保海运一切险并附加共同海损分摊险,覆盖牺牲与分摊费用,降低财务风险。

  强化合规申报:如实申报货物品名、规格、材质、价值,危险品严格按规定提供 MSDS、危包证等文件,避免因申报问题触发共同海损或承担额外责任。

  选择优质合作伙伴:优先与 AEO 认证企业、信誉良好的船公司 / 货代合作,提升供应链安全与风险应对能力。

  建立应急机制:与理算机构、律师、保险人建立快速响应通道,提前备齐常用模板(如共同海损声明、担保函),缩短事故处理时间。

  以上便是本期百运网为您分享的全部内容,若您还有任何国际物流方面的服务需求,请咨询百运网专业的国际物流顾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注意:上文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和时效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实际走货为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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