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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新规:货物进出特殊监管区卡口管理全面升级
2025-02-19 09:47 作者:百运网

        海关总署正式发布了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卡口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该公告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海关新规

  根据公告内容,承运货物车辆及空载货运车辆,必须通过货运通道(包括常规货物通道和便捷进出区通道)卡口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未经海关同意,任何车辆或人员均不得携带货物通过非货运通道卡口进出这些特殊区域。这一规定旨在确保货物的合规性和安全性,防止非法物品混入特殊监管区域。

  海关总署表示他们将根据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的风险水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管理办法》,对进出货物实施卡口检查。这些检查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检查场地进行,但如果货物因受温度、静电、粉尘等自然因素影响而不宜在上述场地进行检查,经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或其代理人书面申请,海关可以到具备条件的指定地点实施检查。

  在卡口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情况,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企业需要核实并说明具体情况。如果海关未予放行,相关货物将不得用于加工生产和使用。海关还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企业进行核查,以确保其合规运营。

  为了落实这些新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行政管理机构需要承担起运行管理的主体责任,完善卡口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充实卡口值守的人力配备。同时,他们还需要完善卡口通行记录信息库,确保卡口通行记录信息的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视频记录数据的保存期限不少于3个月。在卡口等运行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违反海关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应及时通知海关进行处理。

  公告还明确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范围,包括综合保税区、保税区、保税港区、跨境工业区等。同时,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卡口管理也将参照此公告执行。

  海关总署新规的出台,不仅进一步规范了货物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流程,还提升了监管效率,为企业的合规运营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引。同时,这也将有利于维护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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