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运货物委托书不是海运提单,两者有很大的区别。
一、国际海运货物委托书
定义与作用
国际海运货物委托书是托运人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办理货物运输委托的书面文件。它是托运人表达运输需求、提供货物信息和运输要求的重要依据。
主要作用是委托承运人安排货物的海上运输,明确运输的条款、条件和双方的权利义务。例如,托运人通过委托书告知承运人货物的种类、数量、重量、体积、装卸要求、运输时间等信息,以便承运人进行运输安排。
内容
一般包括托运人信息(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收货人信息(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货物描述(货物名称、数量、重量、体积、包装方式等)、运输要求(起运港、目的港、运输时间、运输方式等)、费用支付方式等。
例如,托运人在委托书中详细描述货物为 “100 箱电子产品,每箱重量 10 千克,体积为 0.1 立方米,要求从上海港运往洛杉矶港,运输时间在 30 天内,运费由收货人支付”。
二、海运提单
定义与作用
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也是一种物权凭证和运输合同的证明。
作为货物收据,它证明承运人已收到提单上所列明的货物。物权凭证的属性意味着提单的持有人可以通过背书转让提单来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同时,它也是运输合同的证明,明确了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内容
通常包括承运人信息、托运人信息、收货人信息、通知方信息、船名、航次、装货港、卸货港、货物描述(货物名称、数量、重量、体积、包装方式等)、运费及其他费用、提单签发日期和地点等。
例如,提单上显示 “承运人 ABC 航运公司,托运人 XYZ 公司,收货人 DEF 公司,通知方 GHI 公司,货物为 500 桶化工原料,从青岛港装船,运往悉尼港,运费预付,提单签发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15 日,签发地点为青岛”。
三、两者的主要区别
性质不同
货物委托书是托运人的委托文件,是一种请求承运人运输货物的要约;而海运提单是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的收据和物权凭证,具有法律效力。
签发主体不同
货物委托书由托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海运提单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
功能不同
货物委托书主要用于委托运输,提供货物信息和运输要求;海运提单则具有货物收据、物权凭证和运输合同证明的多重功能。
流通性不同
货物委托书一般不具有流通性,不能像提单一样通过背书转让货物所有权。
海运提单可以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进行转让,实现货物所有权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