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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港海关认为货物低申报,罚款由货代、船公司还是卖家承担(不清楚的跨境电商卖家看过来)
2026-04-10 11:09 作者:百运网

  当目的港海关认定货物存在低申报并开出罚款时,责任归属是跨境海运中最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之一。从法律关系、操作责任和行业惯例综合判断,罚款原则上由申报义务人即卖家(货主)承担,但在特定情形下,货代也需分担责任,船公司则一般免责。

  首先,货主是第一责任人。根据国际贸易规则与海关法,货主对货物的真实价值、品名、数量、材质等负有最终如实申报义务。无论货代是否代办清关,低申报的根源在于货主未提供真实信息,或授意低报以避税。因此海关罚款通常由货主承担。多数海运条款也明确约定:因申报不实产生的罚款、滞港费、仓储费等,均由发货人或收货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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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货代是否担责,取决于其是否存在过错。

  如果货代在明知货值不实的情况下,仍主动建议、协助低申报,甚至伪造发票、篡改货值,导致海关罚款,那么货代存在明显过错,需与货主共同承担责任。若货代已提醒风险,但货主坚持低报,则责任完全在货主。

  另外,若货代因操作失误,将货主提供的真实价值错误填报为低值,并非主观故意,也需对误报部分承担相应罚款。

  船公司在低申报罚款中通常无责。船公司仅负责运输,不参与清关申报,也不审核商业发票与货值真实性,只要舱单信息与提交资料一致,船公司便无过错,无需承担海关罚款。

  实务中还有一种常见情况:目的港海关因价格质疑认定低申报,并非货主故意低报,而是海关估价系统与卖家申报存在差异。这种情况下罚款仍由货主承担,因为海关估价具有强制性,卖家可通过申诉、提交资料抗辩,但不能转嫁责任给物流方。

  部分卖家认为 “货代包税渠道就该承担罚款”,这一认知并不完全准确。包税只是税费结算方式,不代表货代承担违规申报后果。若因货值不实被罚,包税货代同样会向货主追索罚款。

  因此,避免低申报罚款最稳妥的方式,是如实申报货值、保留完整采购与交易凭证,遇到海关估价差异及时提供证明材料抗辩,从源头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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