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运附加费中,THC、ORC 属于码头操作类固定费用,基本必收;EBS 等燃油类附加费随市场波动,具备协商空间。核心区分逻辑是:船公司刚性成本类必收,市场浮动类可谈。接下来,百运网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三大核心附加费属性拆解(必收 / 可协商一目了然)
1. THC(码头操作费):必收,无协商空间
定义:码头处理集装箱的吊装、堆存、装卸等基础操作费用,是船公司代码头收取的刚性成本。
必收原因:无论整柜 / 拼箱、货量大小,只要货物进出码头就会产生,属于港口运营基础成本,船公司无减免权限。
收费标准:按柜型固定收取,20GP 约 1000-1500 元 / 柜,40HQ 约 2000-2500 元 / 柜,不同港口略有差异,无议价余地。
2. ORC(原产地收货费):必收,仅部分航线适用
定义:替代 THC 的码头操作费,主要用于华南地区(广东、广西等)出口至欧美、东南亚航线,本质与 THC 功能一致,是码头操作成本的另一种收取形式。
必收原因:华南港口专属固定费用,与 THC 不同时收取,属于航线固定成本,船公司按统一标准收取,无法减免。
收费标准:20GP 约 1200-1800 元 / 柜,40HQ 约 2200-2800 元 / 柜,费用固定,仅航线差异,不接受协商。
3. EBS(紧急燃油附加费):可协商,议价空间最大
定义:因国际燃油价格波动产生的附加费,用于弥补船公司燃油成本上涨,属于市场调节类费用。

可协商原因:无固定收费标准,随油价涨跌调整,船公司有自主定价权,货量越大、合作越稳定,议价空间越明显。
收费标准:按柜型或货量计费,旺季 / 高油价时 20GP 约 200-500 美元 / 柜,淡季 / 低油价时可降至 100 美元内,甚至临时取消。
二、必收与可协商的核心区分逻辑
必收附加费(THC/ORC 类)
属于港口 / 码头刚性运营成本,船公司仅代收,无自主减免权限,所有货主统一标准,无例外。
特点:费用固定、航线 / 港口明确、无波动,无论淡旺季、货量大小,均需全额支付。
可协商附加费(EBS 类)
属于船公司市场调节成本,与燃油、舱位供需挂钩,船公司可根据货量、合作关系调整收费。
特点:费用波动大、旺季上浮、淡季下调,长期合作大客户、大货量可申请减免或打包计价。
三、实操议价技巧(最大化压缩可协商费用)
1. 锁定长期合作,打包议价
与货代 / 船公司签订年度合作协议,将 EBS 等可协商附加费与海运费打包,约定固定费率,避免旺季临时涨价,货量越大打包价越低。
2. 错峰出货,利用淡季优势
避开燃油涨价、舱位紧张的旺季(黑五、圣诞前),选择淡季出货,此时 EBS 等附加费自然下调,甚至可申请临时减免。
3. 货量整合,提升议价筹码
小货主可联合拼货,或集中出货形成大货量(月出货≥10 柜),以 “量大价优” 为筹码,要求货代 / 船公司降低 EBS 费率,或按整柜包干价收取。
4. 对比多家报价,筛选最优方案
同时向 2-3 家一级货代询价,重点对比 EBS 等可协商费用的报价差异,选择报价透明、可让利幅度大的服务商,避免被单独加价。
四、避坑提醒:警惕 “隐性必收” 陷阱
部分货代将必收的 THC/ORC 拆分报价,看似附加费低,实则总费用更高,需核对报价单明细,确认无重复收费。
EBS 等可协商费用,需在合同中明确收费标准、调整规则,避免旺季货代以 “船公司涨价” 为由随意加价。
以上便是本期百运网为您分享的全部内容,若您还有任何国际物流方面的服务需求,请咨询百运网专业的国际物流顾问。(注意:上文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及时效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实际走货为准,谢谢。)